咨询内容:尊敬的老师您好,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》 第三十七条规定,具有高风险的植入医疗器械不得委托生产,请问这条规定是否也针对境外生产的三类高风险医疗器械, 谢谢回复!
回复:您好,请参考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》总则第二条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 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及其监督管理,应当遵守本办法。

来源:网络 或国家官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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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家药监局最新发布的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,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分为三类管理。第一类实行产品备案管理,第二类、第三类实行产品注册管理。企业应根据产品类别选择正确的注册路径。
我们的注册团队由多名资深注册专员组成,平均从业经验超过8年,累计服务客户超过1000家。熟悉国家药监局及各地监管要求,能够针对不同地区的特点提供个性化的注册方案。
某医疗器械公司负责人表示:专业的注册咨询团队帮我们节省了大量时间和精力,从产品分类界定到最终拿证,全程高效专业,大大缩短了产品上市周期。